关于成立档案销毁鉴定小组的通知
发布时间:
2011-04-10
来源:
关于成立档案销毁鉴定小组的通知
公司各部门、收费站、养护工区:
为了体现档案价值,准确的划定档案保管期限,剔除失去价值的档案并加以销毁,经研究决定,成立档案销毁鉴定小组。现将相关要求与职责明确如下:
一、组织机构
公司成立档案销毁鉴定小组,组长由总经理担任,副组长由常务副总、总会计师、总工程师、副总经理担任。
鉴定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为各部门、收费站、养护工区负责人及专职档案员组成。
二、职责
主要负责做好保存管理的档案定期鉴定,提出销毁、移交等相关事宜,并按程序做好鉴定销毁工作。
(一)专职档案员根据《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》进行初步确定,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,档案员逐卷进行初鉴。
(二)提交档案鉴定小组办公室鉴定,对没有保存价值或已超过保管期限需要销毁的档案,档案销毁鉴定小组办公室依照销毁程序销毁档案。
(三)编制销毁清册和撰写销毁档案内容的分析报告,由鉴定小组成员审核,总经理批准。
(四)对已批准销毁的档案,销毁时,应派专人(根据文件内容由业务部门负责人)监销,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注明“已销毁”字样和销毁的具体日期,并签名盖章。
附件:档案鉴定小组名单
二〇一〇年五月十日
附件:
档案鉴定小组名单:
组 长:牛 军
副组长:周永平、郑新化、于学峰、邵长余
各部门负责人:龚英录、邓恒波、张 静、梁昱辉
王秋彦、李 惠、吴艳博
专职档案员:王媛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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